失信被执行人 |
漯河君百益服饰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4111********C24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豫1104民初265号 |
案号 |
(2019)豫1104执78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漯河君百益服饰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向原告周玉珍支付工资7000元。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被告漯河君百益服饰有限公司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9-05-08 |
发布时间 |
2019-07-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案号 |
(2019)豫1104执784号 |
立案日期 |
2019-05-08 |
执行法院 |
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7025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李红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1104MA44PAC241 |
登记机关 |
漯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陵分局 |
注册地址 |
漯河市召陵区翟庄街道龙塘村渭河路变电站北100米路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