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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刘志青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0621********2613
执行依据文号
(2018)赣0622民终490号
案号
(2019)赣0622执42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鹰潭市余江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由被告江西盟珂服饰有限公司、刘志青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给原告夏国发借款拾万元整(¥100000.00)及利息,利息自2018年5月1日起以借款1000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2%计算至还清借款为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余江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19-06-03
发布时间
2019-06-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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