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黄胜海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0325********45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4)温瑞塘商初字第00711号 |
案号 |
(2015)温瑞执民字第0375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温州瑞安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申请执行人瑞安五洲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黄胜海、雷江华、瑞安市圣丹罗兰服饰有限公司、温州伦霸鞋业有限公司、李福军、何如雷、黄海燕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由本院作出的(2014)温瑞塘商初字第711号民事判决书已于2015年7月9日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15年7月28日向本院申请执行,要求:1、被执行人黄胜海、雷江华共同偿还借款本金800000元并赔偿利息损失;2、被执行人瑞安市圣丹罗兰服饰有限公司、温州伦霸鞋业有限公司、李福军承担连带偿还责任,但各自以相应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的限额为限(详见判决书);3、被执行人何如雷、黄海燕承担连带偿还责任,但各自以相应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的限额为限(详见判决书)。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15-07-28 |
发布时间 |
2016-01-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