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正大(中国)服饰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4637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4)厦民初字第1393号判决书 |
案号 |
(2015)厦执字第0068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六被执行人应立即向申请执行人偿付贷款本金人民币(以下皆同)9904030.96元及计至2015年6月24日的利息5903.33元、罚息945452.8元。 2、六被执行人应立即向申请执行人偿付垫款本金1399169.72元及计至2015年6月24日的罚息118640.26元。 3、六被执行人应立即向申请执行人支付律师费10万元、保全费5000元。 4、、六被执行人应向申请执行人支付迟延履行判决义务期间的债务利息,该利息按按欠款本金11303200.68元、加倍利息即年19.32%计算,自2015年6月25日起计至被执行人还清前述欠款之日止,暂计至2015年7月15日为127453.6元。 (上述1-4项执行标的暂合计为人民币:12605650.68元,详见附件1“被执行人债务计算清单”)。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15-07-21 |
发布时间 |
2015-08-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郭敬清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521746375191L |
登记机关 |
泉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泉州台商投资区分局 |
注册地址 |
惠安县洛阳镇北工业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