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明溪县明华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6859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闽0421行审7号 |
案号 |
(2020)闽0421执24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明溪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执行人明溪县明华房产开发有限公司需于十日内依照明建罚(2018)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决定履行缴纳罚款的义务;二、被执行人明溪县明华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履行相应的义务,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明溪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20-03-04 |
发布时间 |
2020-05-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邱居铿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421768591856T |
登记机关 |
福建省明溪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明溪县雪峰镇公园路14号(售楼部设在河滨北路25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