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山东大有印染织造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1357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0402民初1528号 |
案号 |
(2019)苏0402执269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山东大有印染织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常州市润力助剂有限公司支付货款81872元,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自2019年3月8日起至实际付清货款之日止的利息。二、昌邑市大有服装服饰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847元,减半收取923.5元,由山东大有印染织造有限公司、昌邑市大有服装服饰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9-07-16 |
发布时间 |
2019-08-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案号 |
(2019)苏0402执2691号 |
立案日期 |
2019-07-16 |
执行法院 |
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82796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刘须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786613579158U |
登记机关 |
昌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昌邑市区昌柳路南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