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鄱阳县华联超市食品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7883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赣1128民初4891号 |
案号 |
(2020)赣1128执72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鄱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鄱阳县华联超市食品有限公司所欠原告鄱阳县众邦商行29240元货款,被告同意于2020年1月起至2020年7月止于每月15日前支付货款4177元直至付清,原告对此无异议并同意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二、被告如有累积两期未按时足额支付,原告有权就所有未履行的部分一并申请执行。案件受理费532元,减半收取266元,被告鄱阳县华联超市食品有限公司同意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鄱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0-05-07 |
发布时间 |
2020-05-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周凡意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61128778838816T |
登记机关 |
|
注册地址 |
江西省上饶市鄱阳县鄱阳镇湖城新天地1号楼101-201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