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苏州瑞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5028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苏0509民初12005号 |
案号 |
(2019)苏0509执572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苏州瑞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诺向原告谢华芳返还购房款112万元,自2018年12月起至2019年4月期间于每月5日前给付原告谢华芳22.4万元。 二、如被告有任何一期付款义务未按期足额履行的,原告有权按照112万元款项的未履行部分一并申请强制执行。三、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的内容自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四、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7440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苏州瑞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于2018年12月5日前给付原告。原告已预交的诉讼费用,本院不再退回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9-07-17 |
发布时间 |
2020-05-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嵇兴宝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509550281089D |
登记机关 |
苏州市吴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吴江经济开发区云梨路1688号0201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