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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菏泽东虹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93946****
执行依据文号
(2018)鲁1702民初3682号
案号
(2018)鲁1702执261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菏泽东虹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张惠灵于本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共同偿还原告王克反借款本金89000元及利息59840元。案件受理费1638.5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18-12-04
发布时间
2018-12-1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张惠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17027939467000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菏泽牡丹区高新技术工业园A区(马岭岗镇工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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