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徐州普瑞菲特国际健身俱乐部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022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0321民初123号 |
案号 |
(2020)苏0321执42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丰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徐州普瑞菲特国际健身俱乐部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王卓支付劳动报酬216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元(原告已预交,已减半收取),由被告徐州普瑞菲特国际健身俱乐部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丰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1-21 |
发布时间 |
2020-05-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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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赵伟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 |
注册地址 |
徐州淮海食品城会展中心B241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