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东莞市汉天服饰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7312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粤1972民初312号 |
案号 |
(2020)粤1972执93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告戴丽与被告东莞市汉天服饰有限公司签订的《marloca联营管理合同书》于2019年6月24日解除;二、限被告东莞市汉天服饰有限公司、余养汇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戴丽返还保证金100000元并支付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的1.5倍,自2019年6月25日起计算至保证金付清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2300元,原告戴丽已预交,由被告东莞市汉天服饰有限公司、余养汇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1-06 |
发布时间 |
2020-05-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余养汇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1900673125211L |
登记机关 |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东莞市虎门镇金洲社区太沙路91号金源楼4楼402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