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西双版纳喜事贸易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5949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云28民终170号 |
案号 |
(2018)云2801执172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二审:调解;一、刘庆与西双版纳喜事贸易有限公司连带支付钟志飞购花梨木原木货款433万元,该款一年内支付完,即自2018年6月起每月30日前支付36万元,2019年5月30日前支付完全部款项;二、若任一期未按约定时间支付,钟志飞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欠的全部款项,并同时由刘庆、西双版纳喜事贸易有限公司承担违约金40万元;三、一审案件受理费41440元,由刘庆、西双版纳喜事贸易有限公司共同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41440元,减半收取20720元,由钟志飞负担10000元,由刘庆、西双版纳喜事贸易有限公司共同负担10720元。当事人预交的案件受理费法院不另清退,由当事人迳付(于2019年5月30日前付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景洪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18-07-16 |
发布时间 |
2018-11-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刘庆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32800059499256R |
登记机关 |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云南省西双版纳旅游度假区医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