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广西大化时代美人化妆品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855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桂1229民初1061号 |
案号 |
(2019)桂1229执15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告熊力达与被告广西大化时代美人化妆品有限公司、广西大化天然丝瓜种植专业合作社于2017年1月20日签订的《丝瓜种植、收购合同》于2017年5月31日终止; 二、被告广西大化时代美人化妆品有限公司、广西大化天然丝瓜种植专业合作社尚欠原告熊力达投资款120000元,由被告广西大化天然丝瓜种植专业合作社负责偿还,并限于2018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支付给原告熊力达;(款项汇入原告熊力达账户,户名:熊力达,账号6214839570290635,开户行:中国招商银行柳州分行。)三、若被告广西大化天然丝瓜种植专业合作社未能按前款约定的期限履行付款义务,被告广西大化时代美人化妆品有限公司、广西大化天然丝瓜种植专业合作社则需向原告支付本金及违约金(违约金分时段计算:以170000元为本金,按年利率24%计算:从2017年7月11日起算至2017年9月4日;以120000元为本金,按年利率24%计算:从2017年9月5日起算至支付清全部本金及违约金之日止); 四、案件受理费3115元,减半收取1557.5元,由被告广西大化天然丝瓜种植专业合作社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19-04-10 |
发布时间 |
2019-08-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案号 |
(2019)桂1229执155号 |
立案日期 |
2019-04-10 |
执行法院 |
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120000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黄金功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51229348558814Y |
登记机关 |
|
注册地址 |
大化瑶族自治县大化镇红河南路27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