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江苏金茂幕墙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6589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苏0281民初16333号 |
案号 |
(2019)苏0281执16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江阴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江苏荣鑫铝业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归还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士支行借款本金500万元、利息5727.5元并支付自2017年10月28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以本金500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873%上浮50%计算的逾期利息。二、对江苏荣鑫铝业科技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及本案诉讼费,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士支行有权对江苏荣鑫铝业科技有限公司名下的涂装流水线以折价,或以拍卖、变卖的价款在抵押登记的债权数额500万元范围内优先受偿。三、江苏金茂幕墙有限公司对江苏荣鑫铝业科技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江苏金茂幕墙有限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后,依法有权向江苏荣鑫铝业科技有限公司追偿。四、王铁对江苏荣鑫铝业科技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在债权数额500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程洁红、赵玉香对江苏荣鑫铝业科技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在债权数额500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江阴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9-01-04 |
发布时间 |
2020-05-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贡杨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28176589590XT |
登记机关 |
江阴市行政审批局 |
注册地址 |
江阴市华士镇勤丰路939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