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江西美凯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8598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鄂1087民初249号 |
案号 |
(2019)鄂1087执66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松滋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双方确认被告江西省晟丰环保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欠付原告湖北荣成再生科技有限公司货款金额为3252608.96元,被告江西省晟丰环保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定于2019年7月15日还款1500000元,2019年8月31日还款500000元,2019年12月31日还款1252608.96元。被告李洪印、被告江西美凯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告韩胜利对前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二、若被告江西省晟丰环保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未按本协议第一项约定的任意一期数额及期限履行,则原告湖北荣成再生科技有限公司有权就全部欠付货款申请人民法院对被告江西省晟丰环保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被告李洪印、被告江西美凯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告韩胜利予以强制执行,并从2019年7月1日起以3252608.96元为基数按年利率5%支付利息损失至清偿之日止;三、原告湖北荣成再生科技有限公司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四、案件受理费37801元,减半收取18900.5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23900.5元,由被告江西省晟丰环保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被告李洪印、被告江西美凯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告韩胜利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松滋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19-07-30 |
发布时间 |
2019-08-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案号 |
(2019)鄂1087执664号 |
立案日期 |
2019-07-30 |
执行法院 |
松滋市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3252600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康海燕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604006859850593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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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江西省九江市开发区城西港兴路南端地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