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江阴中南置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7030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苏0281民初18777号 |
案号 |
(2019)苏0281执411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江阴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江阴中南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上海轩天实业有限公司支付佣金1679416元。二、驳回上海轩天实业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0132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15132元(上海轩天实业有限公司已预交),由上海轩天实业有限公司负担806元(上海轩天实业有限公司预交而无需负担的14326元,本院予以退还),由江阴中南置业有限公司负担14326元,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缴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江阴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9-05-29 |
发布时间 |
2020-05-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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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陈少忠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28157030185X7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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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江阴市城东街道山观南街10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