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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南京东方大唐置业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93700****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苏0106民初8472号
案号
(2020)苏0106执69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南京东方大唐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南京江南公交客运有限公司支付剩余服务保障费127.5万元及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从2016年5月1日起计算至判决确定给付之日)。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8001元,减半收取9000.5元,由被告南京东方大唐置业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0-03-04
发布时间
2020-05-0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付凯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06793700030M
登记机关
南京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南京市鼓楼区山西路7号18层A、B、C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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