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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郑国刚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1321********2815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新3126民初759号
案号
(2022)新3126执2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叶城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郑国刚向原告陈兴才支付医疗费、营养费等费用20000元,于2019年12月31日之前一次性付清。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计150元,由原告陈兴才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叶城县人民法院
省份
新疆
立案日期
2022-01-06
发布时间
2022-03-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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