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北京泰达峰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801170**** |
执行依据文号 |
京顺劳人仲字【2022】第489号 |
案号 |
(2022)京0113执163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京市顺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会员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陈利权自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一日至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九日与北京泰达峰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二、北京泰达峰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陈利权二〇二一年十月工资差额二千五百元、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工资一千零一十一元;三、驳回陈利权其他仲裁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北京 |
立案日期 |
2022-02-25 |
发布时间 |
2022-03-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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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王青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138011706751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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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北京市顺义区张镇政府西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