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薛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1225********08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皖1202民初318号 |
案号 |
(2022)皖1202执114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薛伟欠阜阳市颍州区余亭蔬菜专业合作社姜种114000元和仓储运输费5800元合计119800元,薛伟于2017年6月1日前偿还3万元、2017年10月1日偿还6万元,余款29800元于2017年12月1日前偿还完毕;二、如薛伟不能按照前述条款确定的时间履行义务,按实际未偿还数额的年利率24%计算利息至付清款之日止;三、案件受理费3096元,减半收取计1548元,由薛伟负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2-03-03 |
发布时间 |
2022-03-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