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丁占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0521********005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黑05民终834号 |
案号 |
(2021)黑0521执242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汪加成、丁占勇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内共同连带返还原告高春案涉小松牌pc300型挖掘机一台;二、驳回原告高春的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集贤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1-12-01 |
发布时间 |
2022-03-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