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洛阳顺捷灯具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6383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豫0302民初565号 |
案号 |
(2020)豫0302执16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洛阳顺捷灯具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洛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瀍河支行借款100万元及利息(从2018年5月30日至2018年12月30日止按照月利率8.1‰计算利息;从2018年12月31日至2019年7月18日止按照月利率10.65‰计算利息;自2019年7月19日至本金清偿完毕之日按照月利率15.975‰计算罚息);二、被告洛阳创想商贸有限公司、曾书彦、鲁永杰、阮保礼、薛会华对被告洛阳顺捷灯具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被告洛阳创想商贸有限公司、曾书彦、鲁永杰、阮保礼、薛会华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洛阳顺捷灯具有限公司进行追偿。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04-01 |
发布时间 |
2020-05-0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曾书彦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302063832568K |
登记机关 |
|
注册地址 |
洛阳市老城区定鼎南路55号1幢1-2903室A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