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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黄文师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2929********3716
执行依据文号
(2015)景民二初字第21号
案号
(2019)甘0423执恢28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景泰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甘肃兴隆鑫川粮油有限公司拖欠原告张永进货款69431元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付清;二、被告刘永拯对上述货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承担清偿责任后有权向被告甘肃兴隆鑫川粮油有限公司追偿。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景泰县人民法院
省份
甘肃
立案日期
2019-10-10
发布时间
2020-05-0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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