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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刘利文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0728********3099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豫0783民初629号
案号
(2022)豫0783执49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长垣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刘利文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韩强借款本金115000元,支付利息14389.38元(以借款本金115000为基数,按年利率3.85%,从2018年6月1日暂算至2021年9月1日),此后的利息计算至借款本金付清之日。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长垣市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2-02-17
发布时间
2022-03-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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