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昌邑大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3707********TN3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闽0823民初1651号 |
案号 |
(2021)闽0823执188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上杭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昌邑大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归还福建亿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设备款79800元,并支付该款从2020年5月5日起至款清之日止按年利率15.4%计算的违约金;二、郭伟强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福建亿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上杭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21-11-04 |
发布时间 |
2022-03-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郭伟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786MA3C8RTN36 |
登记机关 |
昌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山东省潍坊市昌邑市奎聚街道奎聚工业园(昌柳路西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