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成都美廓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8262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川2021民初1311号 |
案号 |
(2018)川2021执130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限被告成都美廓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黄梁货款46435元及资金利息(利息以46435元为基数,自2018年1月31日起计算至2018年3月9日止,标准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上浮30%计算)。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安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18-05-15 |
发布时间 |
2018-11-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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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赖俊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01075826217976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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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成都市武侯区高升桥路9号5栋13楼13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