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罗定市裕景石材投资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6089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粤5381民初3247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21)粤5381执298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罗定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限被告罗定市裕景石材投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蓝婵影支付逾期交楼违约金21281.43元;二、限被告罗定市裕景石材投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蓝婵影支付违约金744元;三、限被告罗定市裕景石材投资有限公司在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文件和房屋测绘报告之日起十日内将符合《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约定的交付条件的罗定市兴华三路298号罗定市东骏广场商住小区****楼905房交付给原告蓝婵影;四、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03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罗定市裕景石材投资有限公司负担185元,原告负担18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罗定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12-06 |
发布时间 |
2022-03-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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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陈成鸾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538156089185XR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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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罗定市素龙街道兴华三路290号一层第2卡(仅限作办公场所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