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安徽东宜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3408********FK5L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皖0802民初2336号 |
案号 |
(2022)皖0802执44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安徽东宜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返还原告杨蕾定金10000元;二、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原告已预缴),由被告安徽东宜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负担,该款应于2021年12月31日前支付原告杨蕾。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2-03-10 |
发布时间 |
2022-03-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李诗涵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802MA2UMPFK5L |
登记机关 |
安庆市迎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安徽省安庆市迎江区吾悦广场三楼3022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