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彭辉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0105********103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豫0403民初5080号 |
案号 |
(2022)豫0403执36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执行人支付申请人抚养费216000元二、被执行人自2022年1月至2022年2月的抚养费6000元(每月30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2-02-22 |
发布时间 |
2022-03-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