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安宁大德通工贸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7360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云0181民初1879号 |
案号 |
(2020)云0181执59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宁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由被告安宁大德通工贸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五日内支付原告挖机租赁费20000元及资金占用费362.5元,承担诉讼费154.5元。合计金额:20517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安宁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0-04-09 |
发布时间 |
2020-05-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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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杨晓波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30181673607050D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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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安宁市青龙镇双湄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