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鸡西市宏泰陶瓷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77885**** |
执行依据文号 |
鸡劳仲调字[2005]第554号仲裁调解书,鸡劳仲裁字[2007]第953号仲裁裁决书 |
案号 |
(2013)恒法执字第0017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鸡西市劳动仲裁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要求被执行人给付2013年1月至6月护理费合计7680元,医药费942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恒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13-07-03 |
发布时间 |
2014-11-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高程九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鸡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黑龙江省鸡西市恒山区工农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