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邓党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32128********493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云0181民初3803号 |
案号 |
(2022)云0181执19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宁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由被告邓党、李宗竹于2021年12月24日前偿还原告邓江借款本金450000元及利息108000元。本案诉讼费9380元,减半收取为4690元,由被告邓党、李宗竹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安宁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2-01-19 |
发布时间 |
2022-03-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