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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刘凯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1424********0035
执行依据文号
(2021)鲁1424民初2927号民事判决书
案号
(2021)鲁1424执158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临邑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被告赵玉松、郭金莹、刘凯依判决给付德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邑支行借款本金30118.21元及利息、罚息(截至2021年7月20日共计欠息36589.51元;之后的利息自2021年7月21日起在月利率12‰的基础上上浮30%计算至清偿为止)。2、请求强制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支付案件受理费276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临邑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1-12-06
发布时间
2022-03-1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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