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石家庄红宇伟业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1301********272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冀0607民初2531号 |
案号 |
(2022)冀0607执7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石家庄红宇伟业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向原告张井森支付剩余工程款30.5万元及利息(自2020年6月30日至实际付清之日按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或者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035元,保全费2195元由被告石家庄红宇伟业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2-01-07 |
发布时间 |
2022-03-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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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郭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1006665552722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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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平安南大街198号院1-6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