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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吴启吉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22624********4213
执行依据文号
(2021)黔2624民初594号
案号
(2022)黔2624执5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三穗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保险合同纠纷一,贵院于2021年9月16日作出(2021)黔2624民初59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由被申请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申请人理赔款23736.58元、保费2806.47元及违约金5075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质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95元,由被申请人负担。该判决书现已发生法律效力。被申请人怠于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故申请人特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三穗县人民法院
省份
贵州
立案日期
2022-01-13
发布时间
2022-03-1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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