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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张敏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10423********0109
执行依据文号
(2012)咸秦证经字第000267号
案号
(2022)陕0402执恢4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强制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320元及利息、罚金、迟延金、执行费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
省份
陕西
立案日期
2022-02-14
发布时间
2022-03-1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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