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班彦福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2425********46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鲁1329民初1102号 |
案号 |
(2022)鲁1329执107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临沭县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临沭县人民法院于2022年3月2日,作出(2022)鲁1329民初1102号民事调解书。被申请人于2022年3月8日前支付给申标的款300000元及利息(利息以300000元为基数,自2016年1月8日至实际给付之日至10%计算)现该法律文书已生效,被申请人有能力履行已生效的法律文书的义务。但被申请人拒不自觉履行,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为此,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特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强制被申请人给付申请人标的款300000元及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临沭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2-03-09 |
发布时间 |
2022-03-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