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华泰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7570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京仲裁字第0652号 |
案号 |
(2020)京02执34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京仲裁委员会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截至2019年11月19日的债券本金和利息共计156621562元,并以143000000元债券本金围殴基数,以7.2%/年为标准,向申请人支付自2019年11月20日起至实际清偿143000000元债券本金之日止的利息;(二)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截至2019年11月19日的罚息共计5796789.04元,并以143000000元债券本金围殴基数,以10.8%/年为标准,向申请人支付自2019年11月20日起至实际清偿143000000元债券本金之日止的罚息;(三)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保全费5000元,保全保险费158150.74元;(四)本案仲裁费793584.85元,全部由被申请人承担,被申请人应直接向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代其垫付的仲裁费793584.85元;(五)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北京 |
立案日期 |
2020-04-24 |
发布时间 |
2020-04-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苗小龙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00067570484XA |
登记机关 |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城分局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8号F405-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