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淄博银发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6714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京0113民初23392号 |
案号 |
(2020)京0113执335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针对北京中稷兴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2011)石民初字第1379号民事判决书中所负债务未履行完毕的部分(具体为:工程款二百四十万零八百八十元及相应利息、发电机租赁费九万二千元及相应利息、油费十五万二千七百三十一元及相应利息、案件受理费二万九千一百五十二元、保全费五千元、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之和,扣除一百三十七万六千五百六十一元五角三分后的剩余金额),由被告北京华清格瑞清洁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被告北京冠丰宏图物资有限公司、被告淄博银发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向原告北京创世恒新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执行;二、被告河北清华同仁科技有限公司就上述第一项中由被告北京华清格瑞清洁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负担的债务,向原告北京创世恒新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北京 |
立案日期 |
2020-04-17 |
发布时间 |
2020-04-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杨祝寿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淄博市张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张店新世界商业街南段98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