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广州市海辰物流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7219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粤0104民初4840号 |
案号 |
(2020)粤0104执728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被告广州市海辰物流有限公司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张国平返还网络建设费94000元。2、被告广州市海辰物流有限公司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张国平经济损失12050元。3、被告支付本案诉讼费2741元给原告。合计:108719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3-04 |
发布时间 |
2020-04-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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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李启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104572198067F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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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瑶台朝阳大街25号301房(仅限办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