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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山东铁雄新沙能源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3717********3273
执行依据文号
(2021)鲁1724民初5334号
案号
(2022)鲁1724执54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巨野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由被执行人履行(2021)鲁1724民初5334号民事判决书,即由被申请人山东铁雄新沙能源有限公司支付申请人宋明忠劳务费43万元,支付至申请人提供的泰安西屋电器有限公司的账户内(账户:219514109509,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泰安财源大街支行,税号:91370902588793485n),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594元,由被执行人山东铁雄新沙能源有限公司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巨野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2-03-03
发布时间
2022-03-1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张庆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17247628693273
登记机关
巨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巨野县田桥镇煤化工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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