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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王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1481********092X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鲁1481民初1995号
案号
(2021)鲁1481执185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乐陵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王琳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邹德兵支付2017年1月至2020年5月期间未支付的抚养费20500元(500元/月×41月)。案件受理费156.5元,由被告王琳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乐陵市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1-11-18
发布时间
2022-03-1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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