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广东粤华房地产开发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9033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粤0104民初40049号 |
案号 |
(2020)粤0104执1329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被执行人李建财在继承李石宗遗产400万元范围内与被执行人广东粤华房地产开发公司、广东粤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同向申请执行人偿还584000元及利息(利息以本金584000元为基数,自2000年1月1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至债务清偿之日止);2、三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支付财产保全费5000元;3、三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4、三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支付一审案件受理费16426元;5、本案执行费用由三被执行人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4-26 |
发布时间 |
2020-04-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徐柏铭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广州市德政中路312号三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