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浙江中仑建设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2275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鲁1327民初338号 |
案号 |
(2020)鲁1327执68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莒南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浙江中仑建设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偿还原告任庆波货款530653.86元。一、被告浙江中仑建设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赔偿原告任庆波贷款530653.86元。二、被告浙江中仑建设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赔偿原告任庆波利息损失。案件受理费9107元,由被告浙江中仑建设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莒南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04-15 |
发布时间 |
2020-04-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严成效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783722751658F |
登记机关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东阳市六石街道中学路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