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河源市亿源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4416********106N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粤1624民初39号 |
案号 |
(2022)粤1624执3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和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河源市亿源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黄永泉、王谷英自2020年2月17日起计算至2020年11月10日止共267天的违约金12884.3元,2020年11月11日之后的违约金以房价总款人民币482559元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一的标准计算至房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和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2-01-05 |
发布时间 |
2022-03-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戴锡瑶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1624574502106N |
登记机关 |
和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河源市和平县阳明镇福和产业转移园商业街二期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