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宣化县世海矿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9245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冀0923民初1521号  | 
    
案号  | 
      (2020)冀0923执2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东光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宣化县世海矿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给付原告宁汉东、韩协朝欠款60000元,被告李勇、张勇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050元,申请费920元,均由被告宣化县世海矿业有限公司、李勇、张勇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东光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01-06  | 
    
发布时间  | 
      2020-04-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李勇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
注册地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