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广州要德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MA5AT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粤0111民初22594号 |
案号 |
(2020)粤0111执162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告钟贱苟与被告广州要德物流科技有限公司在2018年9月27日签订的《代理合作协议书》于2019年7月19日解除;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被告广州要德物流科技有限公司向原告钟贱苟返还代理(加盟)费45000元;三、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被告广州要德物流科技有限公司向原告钟贱苟支付违约金10000元;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被告广州要德物流科技有限公司向原告钟贱苟支付律师费4000元;五、驳回原告钟贱苟的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1-16 |
发布时间 |
2020-04-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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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何宗付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101MA5ATXAX7M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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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