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徐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2224********075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皖0291民初3982号 |
案号 |
(2021)皖0291执360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徐峰共给付原告常宽涛8847元,该款于2021年10月31日前给付;二、双方当事人就本案无其他争议;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25元由被告徐峰承担(该款由原告方垫付,被告于2021年10月31日前给付原告方);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1-12-02 |
发布时间 |
2022-03-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