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河南省德裕量贩连锁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4405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豫1702民初7615号 |
案号 |
(2019)豫1702执恢69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限被告河南省德裕量贩连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张德俊借款965.7万元及利息。(其中1000万元的利息自2013年2月6日起计算至2015年11月9日止,980万元的利息自2015年11月10日计算至2015年11月23日止,977.6万元的利息自2015年11月24日计算至2015年12月24日止,975.2万元的利息自2015年12月25日计算至2015年12月30日止,972.7万元的利息自2015年12月30日计算至2015年12月31日止,965.7万元自2016年1月1日计算至借款清偿完毕之日,以上均按年利率18%计算)。案件受理费79400元、保全费5000元,共计84400元,由被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9-09-16 |
发布时间 |
2020-04-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周建斌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1724744058600Y |
登记机关 |
驻马店市正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正阳县真阳镇中心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