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福建泰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053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闽0583民初8154号 |
案号 |
(2020)闽0583执138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安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福建泰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南安市华信房地产有限公司发电收益款1906749.17元及逾期付款间的利息损失(逾期付款期间的利息损失自2019年12月31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安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20-04-16 |
发布时间 |
2020-04-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王辉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2007053190622 |
登记机关 |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厦门市思明区曾厝垵379号一楼之二 |






